关于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一般应先由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怎么处理
(一)医患双方协商调解
与诉讼方式比较起来,医患双方协商和解医疗纠纷的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
1、成本低廉、效率较高。协商通常是医患双方直接商谈,不存在第三方,所以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容易找到对医疗行为、医疗结果及其原因认识的分歧点和解决纷争的关节点,从而快捷地解决争议,节省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2、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弥因医疗纠纷所产生的医患对立,为医患双方提供了相互理解和谅解的机会。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当事人在遇到医疗纠纷是最后的选择。通过法院对案情的客观分析与看待,公正的处理医院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后防线。
二、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3、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怎么投诉医院的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
1、医患双方平等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3、调解不成,或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4、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此外,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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