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共同管辖权和选择性管辖权
时间:2023-05-07 09:41:01 4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是平等对抗和争议的双方将争议告知中立的法官并要求法官解决争议的活动

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依法对同一案件拥有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诉讼主体的牵连关系引起的共同管辖。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人的住所、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是诉讼标的牵连关系引起的共同管辖。案件的标的物分散在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者侵权地点跨越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属于共同管辖

全文2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区分共同管辖权和选择性管辖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区分共同管辖权和选择性管辖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