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一、适用条件: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房屋,个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2。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记。要提交的证书:
1。注册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对比复印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正本和对照副本);
4。符合规划的建设工程证书(原件或确认副本);
4;
5。房屋竣工证书(原件或确认副本);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确认复印件):经登记机关批准的测绘成果和资料;
7。下列登记案件,除提交上述1-6份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土地,应当提交申请人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以及登记事项具备的证明已公告的;(原件或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对照复印件);建设工程投资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证》(原件或确认复印件);合作(共建)的,提交合作(共建)协议书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地址与现住址不一致的,提交房屋住址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申请房屋分权登记的,提交无共有人声明(原件);申请房屋登记为股份共有的,提交股权协议书(原件);房屋登记申请为共有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对照件);房屋登记申请为共有的,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土地)
6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体土地)
承诺期限:18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张
登记费(非住宅):550元/张
生产成本:10元/证(每期增发)
仅在宅基地建房的农户接工成本:10元/证(一期)补发)(户口证),
六,友情提示:
1,向交易中心咨询窗口申请登记,
2,以上材料,每份文件一份,用A4纸复印,原件后核对。村建站应当代村建站对村建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封存。
3。申请前请到测绘机构办理测绘手续。
4。需要现场检查。
5。咨询电话:0599-3727225。
6。中心网站:
6;7。中心地址:建瓯市水西大道55m建设局二楼;
(5)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资料。
购房后,房屋所有人必须进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如果他不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一旦遇到房地产纠纷,案件将难以处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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