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城乡低保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凡持有我市城乡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均可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目前我市市辖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15元,濉溪县为390元;农村低保三区一县均为每人每年2280元,也就是月均190元。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月均保障5.3万人,村低保月均保障3.3万人。
主持人:低保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均实行了“两级受理”,即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全部由县区、乡镇(街道)两级机构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不再受理低保申请和进行低保审核工作。此举简化了管理层级、优化了审批流程。
目前,我市低保流程主要由个人申请、评估初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资格公示、资格审批和资金发放七个环节组成。
主持人:申请低保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低保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证、病例、学生证等)
(四)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主持人:哪列情况的家庭和人员不能享受低保?
答:(一)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
(二)家庭中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经营性房屋、最近6个月内新购置价值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12倍的非生活必需品,以及饲养名贵宠物的;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四)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12倍的;
(五)非拆迁原因在申请城乡低保之前3年内住房条件较大改善或购买商品房的;申请城乡低保之前1年内或享受城乡低保期间,新建或对住宅进行较大装修的(不含农村危房改造);
(六)为子女择校上学或投资对子女进行专业培养的;
(七)在申请城乡低保之前或享受城乡低保期间,家庭水、电、气、通讯费支出、日常消费水平等,连续6个月高于当地政府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规定标准的;
(八)拥有当地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外地,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
(九)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
(十)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无正当理由,经两次介绍就业或培训均予拒绝的;或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期间拒绝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十一)拒绝配合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十二)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十三)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十四)参与非法组织或违法活动被处以治安处罚并正在执行期内的;
(十五)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
(十六)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渔场的家庭;
(十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非涉艾孤儿;
(十八)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支取低保金的;
(十九)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
主持人:哪些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答:1、重点优抚对象按照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奖励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
3、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见义勇为人员享受的各类抚恤金、补助金;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期间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5、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6、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
7、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费;
8、廉租住房补贴;
9、丧葬费;
10、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款物;
11、政府发放的高龄补贴;
12、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补贴;
13、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14、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15、城乡贫困家庭成员因病按规定享受的医疗救助金;
16、政府给予的良种补贴以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
17、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不计入的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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