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判断是否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内,如果不是的话,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诉。
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以自然资源部的认定标准为标准,对“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建设。主要包括:
住宅类,如私家庄园、别墅、商品住宅等;
经营性非农设施类,如餐饮、休闲、度假、娱乐、会议、培训、物流仓储、停车场、驾校、酒庄、商业养老、垂约园、人造景观等;
农产品加工类,如铜料加工、茶叶初加工、水果打蜡、果蔬分级分类等,且可以易地建设的;
新兴业态,如农业嘉年华、农业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兼具农业生产、科技示范、产品研发、科普教育、农事体验、产品展示、体闲旅游等复合功能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主要包括:
在农业大棚内建设住宅、餐饮、娱乐、会议、培训仓储、厂房等设施;
在农业大棚内建设科技示范、产品研发、科普教育产品展示等设施;
在农业大棚内硬化地面的。耕作道路除外。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主要包括:
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19.5平方米(含多栋农业大棚共用一个看护房),或层数超过一层;
看护房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餐饮等经营性开发。
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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