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袭击警察的罪行仍可能得到谅解和妥善处理。
若犯罪嫌疑人表现出深深的忏悔态度,并能主动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获取受害者的原谅等行为,在对其进行量刑裁定时,审判机关可能会斟酌情势,予以适度减轻处罚。
然而,这并不代表袭击警察的罪行能够轻易地被豁免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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