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是指出借人,即债权人。具体而言,借款人是指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而在民间借款法律关系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此时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借款人应该理解为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或者以第三者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而从债权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一、欠条没写利息的利息如何定
借条没写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所以,您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您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二、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可否主张利息
实际上,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是两个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那就不支付利息。
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因此,如果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另外,在实践中,有些人借钱的时候不是直接说明不要你利息,而是说不好怎么给利息,这种情况就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要真遇到这种情形的,就不是直接拒绝利息就好的了,此时就算被起诉的话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从原则上来说,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通常会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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