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权利包括:1、选举权。2、被选举权。3、知情权。4、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5、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5、对新生资本股东有优先认购权。6、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7、有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8、盈余分配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法律保护股东的每一项权利,但是股东,应受公司章程约束行使权利。
出席股东会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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