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2月28日,公安尖草坪分局消息,南寨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管控区域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强行翻越小区栅栏出入,违反了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
2月25日,南寨派出所民警巡查至迎新南巷某小区时发现,一名男子故意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强行翻越小区栅栏出入,且损坏小区起降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该男子李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民警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
二、违反防疫规定的处罚
违反防疫规定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的话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事处罚的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结果的危害性来处罚,最高可判死刑,应当对防疫规定引起重视,不要忽视疫情期间的特别注意事项,否则违反了防疫相关规定,不仅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还有可能会涉及到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疫情期间我们要怎么做?
1、尽量少外出。
作为普通百姓,我们不是一线的救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宅在家。不要小看宅这个行为,因为病毒的隔离期较长,是否染上难以被发现,但是一旦染上了,如果外出使他人受到传染,那么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不传谣、不信谣。
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大灾大难的面前,每个人的心理都比较脆弱,大家都是人心惶惶的。因此就会给一些不法份子得到可乘之机,理由百姓的这种心理进行犯罪活动,如已经死多少人了?、领导跑路了、口罩卖没了等等,这些没有进行科学的论证,唯一的作用就是使社会变得更加的混乱,因此我能能做的就是不传谣,不信谣。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有国才有家,若干的个体组成了一个集体,而当集体受到困难时,我们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给集体,这样才能给我们的社会更多的帮助。虽然目前国家出台一些有关规定限制了我们的人身自由,但是为了让大家早日渡过疫情,我们能做的只有服从。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如果不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那么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与妨害公务。
4、拒绝哄抬物价。
由于疫情的的影响,是我国的经济有所波动。一些相应的物品也发生了短缺,这就导致了一些物品进行提高价格来宏观调控。但是如果这个价格没有在合理的范围内,或者利用他们的困难来进行收益的话,此行为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发国难财,由此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哄抬物价、趁人之危等。
5、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政府。
疫情使我们足不出户,打乱了我们所有的规划,每个人在不同的程度上遭受了损失,然而天灾人祸难以避免,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只能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政府,团结起来,共同战胜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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