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复发需提供哪些材料来认定
工伤复发需要:《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根据相关规定,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
二、工伤复发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工伤保险部门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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