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般不可以控告丈夫强奸罪。强奸罪的认定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一、强奸罪的判刑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判刑量刑必备条件为: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由权;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二、强奸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合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二、客观方面: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须违背妇女意志。三、主体方面: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四、主观方面:有主观故意,并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的是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三、强奸罪定罪要件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主体要件。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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