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债被起诉,已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公司欠债被起诉,已无财产可执行的解决方式是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发现被执行公司有其他财产时,再继续执行。
二、公司欠债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1.如何注明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债权人催告当时公司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公司主张一次权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起诉公司欠债不还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1.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被告身份信息,包括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等;
3.公司到期仍不偿还债务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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