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折迁补偿新规定: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修高速占用房子赔偿标准
房子被拆的,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二、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哪些
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被征收人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此外,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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