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的区分: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对选举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坏的行为,而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
什么是破坏选举秩序应当如何处罚
破坏选举秩序,是指通过各种手段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使得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影响正常的选举结果的行为。
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
1、对破坏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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