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死亡赔偿保险出吗
在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保险限额是多少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因此,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当机动车方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交强险是有项目区分限额的,有责任的总限额是122000元,无责任的总限额是12100元。
当所需的赔偿超过总责任限额或分项目限额的,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金额经常出现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不能把死亡赔偿金当成受害人的遗产。如果把死亡赔偿金当成受害人的遗产,受害人的债权人可以先行把死亡赔偿金保全,对于剩余的财产才交给死者近亲属。受害人一旦死亡,就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但是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亡后给予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第二,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人是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其他机关、法人、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人。
全文6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