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索赔哪些可以索赔
1、工程索赔可以索赔的费用如下:
(1)人工费;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如下:
1、工地例会等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正确的。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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