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实际履行是什么
时间:2023-04-11 19:31:51 1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合同的实际履行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二、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三、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还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承担形式。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损失为条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适当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办

一般有三种处理的方法: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守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3、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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