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办理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遗失补办手续,请确保您已年满16岁或是有法定监护人陪伴。
以下是您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以及身份证补办的详细步骤讲解:
首先,请您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居民户口簿以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岁的朋友们,您可以委托监护人为您代办相关事宜。
在正式受理之后,我们会立即打印出《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供您签署。
然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进行签名确认,并缴纳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后,您将获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以及收费收据。
在等待约30个工作日以后,您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若选择加快证件办理服务,只需10个工作日即可收到由邮政快递派送至指定地点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