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人一般可以拘留8到24小时,但不得超过24小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口头传唤算采取强制措施吗
口头传唤是不算作采取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对于传唤的相关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二、经侦大队叫去询问,会不会直接拘留?
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4、传唤、拘传后如果48小时人没有释放,那肯定是被拘留了。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