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鄂尔多斯生育津贴申领办理地址
鄂尔多斯市额尔古纳大街8号行政审批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二、鄂尔多斯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鄂尔多斯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诊断证明
3.无法获取出生证明信息的需要出具个人承诺书
四、鄂尔多斯生育津贴申领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4号)
第二条第五款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六款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研判当前和今后人口形势对生育保险支出的影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保障基本权益做起,合理引导预期;跟踪分析合并实施后基金运行情况和支出结构,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防范风险转嫁,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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