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有关文件
许可条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公出国(境)人员
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送外交部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港澳通行证由市外办直接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期限:
1、前台接案受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市外办驻京办所需时间)
2、其他程序的办理时限系根据各国驻华使(领)馆所规定办理签证的工作日而定。
申请材料
1、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2、邀请函电;
3、单位派遣函;
4、签证表格;
5、照片;
6、各国驻华使(领)馆的其他要求。
备注:
许可期限:
市外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签证时限根据各国驻华使领馆公布工作日为准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市外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签证时限根据各国驻华使领馆公布工作日为准
收费标准签每人每国240元,加急费每证每国另收20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的通知(鲁价费发[1999]300号)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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