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关于境外财产的分割,一般会达成协议。如果协议无效,则一方个人财产通常无法分割。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则可以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自行分配,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关于境外财产的分割,一般会达成协议。如果协议无效,则一方个人财产通常无法分割。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则可以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自行分配,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 婚 时 如 何 处 理 无 效 的 分 割 协 议 ?
在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根据第9条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协议离婚时,常见的无效约定包括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分割财产非双方所有的以及协议逃避债务等。
在房屋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父母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则一般应平均分配。如果父母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细节。如果协议中存在无效约定,则可能会导致分割不公。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应该尽量详细地了解相关条款,避免留下纠纷的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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