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申请人是否可以撤销支付令支付令,即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付款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督促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前撤回申请
支付令可撤销的客观性
(I)保护要求
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监督程序虽然不是诉讼程序,但它仍然是解决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明了的法律程序和途径。因此,当然,它必须贯彻“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公民权益”的基本原则。对债务人而言,监督程序确立了保护其权益的程序和途径,即在法律期间的异议权。债务人的异议可以终止监督程序,使支付指令失效,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但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反对权,支付令确有错误的,债务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如实反映情况的证据,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经批准的,撤销支付令。对于债权人来说,在申请支付令后,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没有得到充分和彻底的保护。为使申请人能够通过其他程序和方法解决争议,同一债权存在其他不计入损失、申请的债权原为担保或抵押但不能同时主张的,准予撤销支付令,申请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后发现新的事实
(二)条件要求
是指适用于监管程序的具体条件要求。监管程序的应用和支付指令的生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即使支付指令已经发出或生效,也存在可撤销的客观性。这些条件是:债权债务关系主体具体真实
收到债务人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前撤回申请。如果法律情况更复杂,欢迎您在线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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