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二)刑事案件中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二、法庭开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法庭开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开庭时家属不去的坏处
开庭时家属不去一般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法院的审理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并不因其他情况变化而改变。
但如果是家属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不得无故缺席法院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开的庭审活动中,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是可以被优先安排旁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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