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抚养费和探视权的处理
时间:2023-10-05 02:40:12 4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每一方都有权探视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对方不能因此剥夺。同时,即使您不支付抚养费,您仍然有权探视孩子。扶养人不得非法剥夺、阻碍其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每一方都有权探视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对方不能因此剥夺。同时,即使您不支付抚养费,您仍然有权探视孩子。扶养人不得非法剥夺、阻碍其行使探望权。

离 婚 后 探 视 权 是 否 受 抚 养 费 影 响 ?

离婚后,女方是否还有探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女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

探视权是法定的,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会对抚养孩子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因此,离婚后女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但行使探望权时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可以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一方都有权探视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对方不能因此剥夺。因此,离婚后女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但是,探视权是法定的,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会对抚养孩子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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