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的绝对原则
1、物权效力对世性与排他性:
(1)物权属于对世权;
(2)一物一权原则;
(3)物权效力优先原则。
2、物权保护绝对性:
(1)非经物权人同意,在物权人就某一标的物支配范围领域内,任何人都不得侵害物权标的物、干预物权人行使其物权;
(2)物权人对他人不法妨碍、干预物权的行为,享有绝对排除权。
二、物权绝对原则如何构成
1、物权客体特定(确定)原则:指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特定物(即明确/具体/既存/独立有体物)。
2、一物一权原则:
(1)一物(客观一物/观念一物)之上,只有一权(仅一个所有权(包括他物权))。
(2)一物之上不得并存两个以上所有权、内容相抵触的他物权。
3、物权效力排他性原则:指物权效力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
4、物权效力优先原则:指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物权绝对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1、物权客体特定性原则:例外情况"权利"可以成为物权客体。
2、物权支配的绝对性(直接性):指物权人对物权客体有绝对支配权。
3、物权行使与实现的任意性:
(1)物权人行使物权,除受法律限制外,全凭自己自由意志;不受他人干涉;
(2)物权实现和物之利益享受仅凭物权人自己意思和行为即可达到,无须借助他人意思和行为,义务人仅须承担消极容忍和不作为义务即可。
4、物权排他的绝对性:
(1)物权人对某物享有物权,则排除其他任意第三人对该物享有同样物权;
(2)排除任何第三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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