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嫁妆是双方结婚之前获得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嫁妆是双方结婚之后获得的,只要给付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只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一、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女方能不能要回嫁妆
从中国传统习俗来说,嫁妆是女方带来的物品或者钱财。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但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并不能全部要回,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二、离婚女方嫁妆如何分割
离婚女方嫁妆的分割标准:
1、婚前登记陪送,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视为婚前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登记陪送,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了女方家属明确表示赠与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特别约定的财产外,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房子
第一,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第二,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三,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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