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口供和证人证言不能定罪。因为证人永远是案件的第三方,证人的证言永远不等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这种有限的效力只有经过法官的认证才能成立。证人作证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虚假事实,即猜测、推断或评价。银行流水证明力弱,应有其他证据加强。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应当抛弃证人证言中的假事实,确保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认真决定案件。只有具有作证能力并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证言才能作为证据使用。经控辩双方质证,法院核实属实的,证人证言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如何才能凭借口供定罪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定罪量刑中起到多大作用的问题,相关法律对此有诸多规定,充分体现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当然,如果能根据客观证据证明其罪行了,也可以以零口供判其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上文的内容,可以知道要是仅仅只有口供的话,那么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毕竟口供属于言词证据,此时如果没有其他的实物证据加以印证的话,那么就不能作为案件的定罪和量刑依据。换言之,在定罪的时候必须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