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占用林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审核同意,然后依法办理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次,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相应缴纳国务院规定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按规定安排林地植被的恢复且植树造林面积需大于占用林地而导致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
一、一般林地可以建设吗
林地一般是不可以用于建设的。两种情况除外:1、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征用林地的,依法办理相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2、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但期限不能超过2年,且不可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二、林地承包期为
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林地的承包期不超过70年,期满可以续包。家庭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长,为保护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承包林地的农民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可以继续承包经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承包期内,如承包人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三、擅自开垦林地处罚依据
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和违法者支付。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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