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归属总公司管理,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一、总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么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像是上下级的关系,分公司虽然可以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因此,如果有业务发展的需要,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
1、分公司是和总公司相对应的,在法律地位上份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子公司则是和母公司相对应的,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
2、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3、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却是完全独立的,有着独立且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5、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和总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可以做于母公司不同的产业。
三、关于分公司公司法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全文7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