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东提起诉讼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必须符合四个要件:
第一,提起诉讼的主体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第二,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第三,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第四,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2、下列事由不能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第一,知情权受到损害;
第二,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第三,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第四,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3、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不能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只能在解散公司后进行。
4、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在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
5、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6、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而不能作为被告。
7、提起诉讼的股东应当告知其他股东,也可申请法院告知。
8、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况下,当事人在诉讼中可协商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
9、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原告可要求公司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
10、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在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不能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其他股东也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一、股东提出解散公司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和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其他股东被列为第三人。当然,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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