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通过尸表检验可以确定死亡原因并且事故各方对死因都无异议的,不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尸表无法确定死因,或者各方对死因争议较大,或者患者自身疾病重而外伤较轻的,疾病在死亡中有可能存在参与度的,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确定死亡原因。
一、患者死亡必须尸检吗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如果医患双方有任何一方对死因有异议,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二、患者死亡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进行尸检
患者死亡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有进行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达至7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三、工人在工厂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工人在工厂内死亡,工厂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具体要取决于工人的死因。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而死亡的,或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工厂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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