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公摊面积如下:
1、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大约在10%到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大约在15%到20%,住宅相对来说更高一些、大约在20%到25%;
2、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的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以及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
3、住宅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为:公用建筑面积除以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等于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该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明确房屋公摊面积《北京市测绘条例》12月1日实施
近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测绘条例》。该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上半年消费者关于商品房计量方面的投诉为6727件,而其中有相当部分是购房人对公摊面积提出的异议。因此《北京市测绘条例》的实施,是继2003年6月16日《关于推进商品房测绘市场化有关试行规定的通知》后,对于测绘市场的又一行为规范。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第六条(一)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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