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上宅基地的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格。房子的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的损失,是根据平方米的单价来算的。而周转补偿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的的住户临时住处的不方便,依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进行每月的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是经过各省市的人民政府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的。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迁补偿费是由拆迁方来进行支付,而且必须要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如果因拆迁补偿费而引起纠纷的,那么是可以通过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走法律的程序进行解决双方的纠纷,但对于不同的处理方式所要走的流程就会不一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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