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毁坏财物是否必须做物价鉴定?
必须鉴定,不鉴定无法确定损失金额,就难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各省有标准,大多数毁坏公私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是以5000元为标准。就是说损毁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5000元以下,不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无权鉴定,必须由公安机关委托当地县物价局所属的价格认定中心或者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执行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五千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执行的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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