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与客体?
时间:2023-07-26 09:34:53 1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四要素?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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