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修改参保城市的方法:
1、归属地转移需要的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原社会保障z卡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归属地转移。有的地方可能需要将行缴费,最好再带一张银行卡。
2、如果是单位经办人为职员办理归属地转移的话,需要准备委托书,且经办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委托书,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怎么查电子医保卡里的余额
电子医保卡余额查询方式如下:
1、可以携带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代办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与被查询人的身份证;
2、可以自主在网上查询或拨打12333,通过语音客服或人工客服查询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医保卡激活方式如下:
1、参保人携带好自己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前往发卡银行激活;
2、参保人可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直接启用功能即可;
3、可在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激活,首次使用的时候就可以激活医保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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