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境外直接上市融资,证监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上市申请依法予以批准:
1、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2、申请公司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境外融资额不应少于5000万美元;
3、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稳定的高级管理层;
4、上市后分红派息要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5、申请公司要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因境内公司境外直接上市是一项系统的资本运作工程,须有境外推荐人、境外主理商、境外会计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深入参与。为此,证监会规定,境内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
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流程
1、上市方案策划。绿专资本:主要包括资产重组和离岸注册。
2、做文件。即在财务顾问公司的协助下,把公司资料做成符合上市地要求的文件。达到上市地的要求后,由上市地许可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时间约2个月左右。同时,财务顾问公司委派专业人员协助拟上市企业出具商业计划书。
3、出具法律说明书和保荐人报告书。境外资本市场一般采取保荐人制。财务顾问公司在与拟上市企业签约后就开始协助选择合格的保荐人。各家中介机构在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后出具相关报告。只要获得了合格的法律说明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保荐人报告,就具备了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格。
4、保荐人将上述资料,递交交易所。境外的交易所只对拟上市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不做实质审核。在审核期间,拟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路演,还可以在公开发行前先私募一部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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