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
1、献血浆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然而,社会上仍有许多人既不献全血也不献血浆,因此,献血浆者无疑是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少数爱心人士。
2、献血浆要耗费更多的私人时间和交通费用。
①采血浆耗时较长:献全血只需要5-10分钟,而献血浆超过30分钟。
②交通耗时与费用:采集全血的时候,采血车可以很方便地开到献血者身边,而献血浆就麻烦多了。为保障献血浆者安全,对采血浆站的场地、设备、技术和人员有更加严格苛刻的要求,捐献血浆者必须自行前往采血浆站才捐献血浆,在交通上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3、献血浆要求长期固定捐献。为了最大程度上保障血液制品安全,血液制品必须执行严格的“原料血浆检疫期管理制度”,使采集到的血浆安全度过病毒窗口期,避免那些受到病毒污染的血浆流入生产环节。因此,如果一个人像献全血那样一年或一生只献1、2次血浆,这样的血浆无法投入生产,也就根本救不了任何人的命,献血浆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我国药典对“合格供血浆者”有明确定义:半年时间内献血浆2次以上,每次体检合格。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把献血浆当成一项使命,长期固定捐献。当然,这会耗费更多的精力、更多的私人时间和更多的交通花费。
基于以上事实,捐献血浆者已经为社会贡献出了血浆,如果还要让献血浆者为了实施献血浆的爱心善举再承担额外的时间花费、交通费用和精力付出,从伦理上说,那就是一种十分过分的道德苛求。因此,全世界的血浆站达成共识,认为必须对献血浆者付出的私人时间、交通费用和精力给予适当的补助。根据国际输血协会的《献血与输血的伦理规范》,国际组织PPTA(血浆蛋白治疗协会)认为,给献血浆者发补助是道义行为,是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做法。献血浆的误工费补助,仅仅是对献血浆这种捐献行为产生的各种额外费用给以适当补贴而已。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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