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法人包括哪些?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等。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包括哪些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包括如下:
1、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还是其内部。一个人投资的公司也是公司,这样的公司也是法人,也是营利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得向他的投资人、会员成员分配利润,它内部是没有利润分配请求权的;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实上,民办学校既可以表现为非营利性,也可以表现为营利
性,两者皆可从事具有公益色彩的教育事业。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在处理民办学校剩余财产争议时,应明确界定民办学校是否具有营利性特征,从而判断其剩余财产是否应在出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全文9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