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的风险
1、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失业、工作变动或出现其他经济等原因造成借款人还贷能力下降,甚至丧失还贷收入来源,使贷款形成风险。
(2)汽车经销商的信用风险。存在汽车经销商改变贷款用途或恶意诈骗的行为。
(3)多头信贷。由于银行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借款人分别在不同的银行贷款,信用较差的借款人无力还款后,形成赖账或逃之夭夭,使银行遭受巨额损失。
2、市场风险
(1)一车多贷。汽车经销商同购车人相互勾结,以同一套购车资料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而这一套购车资料是完全真实的。
(2)甲贷乙用。实际用款人取得名义借款人的支持,以名义借款人的身份套取购车贷款。情节较轻的,实际用款人基本能以名义借款人的身份还本付息;情节严重的,名义借款人失踪,实际用款人悬空贷款。
(3)虚报车价。经销商和借款人相勾结,采取提高车辆合同价格、签订与实际买卖的汽车型号不相同的购车合同等方式虚报车价,并以该价格向银行书请贷款,致使购车人实质上以零首付甚至负首付形式购买汽车。
(4)冒名顶替。盗用普通客户的身份资料购买汽车并申请银行贷款。
(5)全部造假。犯罪分子伪造包括身份资料、购车资料、资产证明等一整套资料套取银行贷款。
(6)虚假车行。不法分子注册成立经销汽车的空壳公司,在无一辆现货潮车可卖的情况下,以无抵押贷款为诱惑,吸引居民办理个人汽车贷款,并达瑚骗贷骗保的目的。
3、操作风险
(1)与经销商盲目合作。
(2)贷前调查不细致,不能获得客户准确的信息资料。
(3)贷中审查偏松,有的流于形式。
(4)贷后跟踪检查不落实。
汽车抵押贷款的风险,贷款申请人用汽车作为抵押申请贷款,虽然银行对车辆的价格有一定的要求,但因为汽车贬值快,且利用汽车抵押贷款中涉及的材料很容易弄虚作假,致使一些人寻找其中的漏洞骗取贷款,只有清楚汽车抵押贷款中的风险,才能提前防范,避免损失。
汽车抵押贷款风险避免措施
1、贷款机构操作方面
一是贷前调查不实,由于信贷人员配备不足,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严重失真,埋下风险隐患。
二是贷后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没有做贷后管理,对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真正用于购买,所购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未及时进行确认。
2、借款人方面
一是信用风险。
购车群体良莠不齐,可能混杂了一些有道德风险的人,由于主观赖账心理或当汽车价格下跌,低于购车者需还贷款金额时,购车者就可能做出理性违约行为,都可能使贷款面临风险。
二是支付能力风险。
自用车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无法按时还款,商用车借款人因受整个运输市场和行业政策的风险,预期收入减少甚至完全丧失或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对方运费结算不及时,不能按时还款。
3、保险公司方面
一是保险公司利用借款人对保险条款的模糊认识,以及信用社贷款操作中的疏漏,当保险责任发生时,寻机免除保险责任或减少责任;
二是保险公司的部分营销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反保险条款,私自缩短保险期限,造成保险失效,责任免除。
4、经销商方面
一是汽车质量风险。由于经销商不通过正当渠道购进汽车,把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销售给借款人,因质量纠纷影响到贷款的收回。
二是最高贷款担保限额核定风险。目前农信社发放汽车抵押贷款大部分由经销商提供担保,由于最高贷款担保限额核定过大,超过经销商担保能力,给信贷资金造成隐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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