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二审法院审理后,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则无需向检察院报告。检察院如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则可提出抗诉。当事人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经过二审法院审理后,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则无需向检察院报告,检察院如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则可提出抗诉。当事人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且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的证据。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二 审 法 院 判 缓 刑 无 需 报 检 察 院 复 核 吗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可以同时对被告人作出暂缓执行刑罚的决定。但是,这种决定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复核,因为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二审法院作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的决定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责。因此,二审法院判缓刑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复核。
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无需向检察院报告,但检察院有异议时可提出抗诉。当事人不服时,可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的证据。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可以同时对被告人作出暂缓执行刑罚的决定,但这种决定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复核。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二审法院作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的决定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责。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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