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仿专利产品外观不一样不算侵权吧
产品外观与专利外观设计相近似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产品遭到仿冒该如何维权
1、确定对方的产品是否与你的权利要求重合,这是最关键的,如果是,对方就侵权;2、对方的产品是否在你获得专利权前就已经生产、并在现销售地销售了,如果是,对方就不侵权;3、如果确认对方侵权,给你造成的损失是多大?如果你的损失无法计算,对方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获利有多大?这是你要求赔偿的依据。4、搜集对方侵权的证据,包括产品、销售范围、销售量等。5、由于提起诉讼后,通常对方会提出你的专利无效的请求主张,因此,你必须在诉前审视一下你的专利权是否有瑕疵。由于专利诉讼专业性强,应当聘请律师帮你诉讼,为防止诉讼阶段对方继续侵权导致你更多的损失,你可以向法院要求发出“诉前禁令”。最后顺便说一下,专利诉讼是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三、专利侵权产品如何处理
专利侵权产品的处理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专利管理机关提请行政调处、向侵权者发警告函。根据《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n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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