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意义是什么
时间:2023-06-04 14:42:52 3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不稳定,由此会影响到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建设工作,导致工作缓慢甚至停滞,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预防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已经成为保障、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的大事。

(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夺去的是人本来享有的健康甚至生命,这使得无数健康的人们遭受痛苦,千百万美满幸福的家庭遭到破坏,因此,预防交通事故,少死人、少伤人,是人民群众最大的共同心愿。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工作目标,严格管理,严格措施,切实从公安交通管理的各方面来预防、减少、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交通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是现代和平时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威胁,同时,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最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一旦恶劣的交通事故发生,随着网络、新闻媒体的传播,势必会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给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亲属带来的巨大伤害,会导致一定范围内的矛盾升级,如死者家属的闹丧、上访等事件。因此,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大事。

(四)是提升交警部门形象的迫切需要。一说起道路交通,人们马上会联系到我们交警部门。当道路拥堵、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总能听到一些议论我们交警部门的声音,如“就知道处理违法,管又管不好”等等。因此,交通秩序好不好,交通事故多不多,直接关系到我们交警部门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势必会造成人们对我们交警部门的责备,对我们管理部门的不信任,导致我们交警部门在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受损。因此,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也是关系到我们交警部门形象的大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交通安全 最新知识
针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意义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意义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