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明确再婚家庭可再生育三个子女
1、安徽省卫健委就《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具体应用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再婚夫妻不受婚前生育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指导意见》还明确:
(1)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复婚夫妻以共同生育子女计算,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3)夫妻生育子女的,可以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二、民法典再婚生育有哪些规定
1、根据计划生育法、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有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2、再婚夫妻医学上可再生育的规定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其他规定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5)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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