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许可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应该提交的材料有: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二、劳务派遣的原则
劳务派遣的原则:
1.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原则。
2.雇员租赁原则。
3.同工同酬原则。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4.拒绝垫付原则。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三、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未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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