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无力承担儿童抚养责任时,以下是可行的解决方案:1.如果父母无法照料孩子,其亲友或其他可靠的人士都有权去承担这个责任。
同样地,如果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具备足够的经济条件和照顾能力,他们也负有为已故或无抚养能力的父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帮助的法定责任。
2.若存在严重且属实的困难导致父母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则有权将属于自身的子女进行人工收养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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