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起诉家暴流程如下:
第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收集家暴的证据,包括受伤鉴定、各种语音视频等记录,以便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的标准予以立案,发出通知;
第三,法院排期开庭;
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第五,作出判决,宣判判决结果。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除起诉外,未成年孩子遭遇家暴可向公安部门报警,或者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对方阻碍探望的相关证据。不让看孩子的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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