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车追尾汽车电车是全责吗
电车追尾汽车电车不一定是全责,具体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对方追尾可以要误工费吗
对方追尾可以要误工费的,追尾的机动车一方如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能要求误工费。如对于追尾事故无责,并因追尾受到人身伤害,能够要求赔偿误工费。如果未造成人员受伤,但是机动车为营运车辆,能够要求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能够请求侵权人赔偿。
三、交通事故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2×6。
6.死亡赔偿金;
7.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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