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四官”维护妇幼权益
早报讯继与市女律师委员会建立联系制两年来,近日,市妇联又联手市女法官协会、女警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建立四官联系制。
市妇联将通过寄发联系卡、设立《妇情民意簿》、书信联络、举办座谈会、分片包块挂钩联系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分布在全市各县(市、区)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的联系;邀请四官参加妇联的一些宣传咨询活动,调查了解妇女群众生存、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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